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 长药 公告编号:2025-080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总成本,不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仅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合并利润表的相关项目及指标有影响。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
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贸易业务进行自查,并结合监管案例及实践,以及审计机构意见,对公司2025年一季度部分贸易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涉及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项目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仅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报表科目间调整,不影响公司利润。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仅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合并利润表的相关项目及指标有影响,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更正影响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金额,不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对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具体为: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差错更正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3,683,885.34 45,795,675.76 57,888,209.58
其中:营业收入 103,683,885.34 45,795,675.76 57,888,209.58
二、营业总成本 164,016,116.81 106,127,907.23 57,888,209.58
其中:营业成本 105,389,197.67 47,500,988.09 57,888,209.58
(二)本次更正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的营业收入信息、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息,具体影响为:
调整前: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3,683,885.34 59,091,762.31 75.46%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本报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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