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公司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拟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二)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应急资金支持,借款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借款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借款协议为准。前述提供借款自本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控股股东将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书面借款协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需就上述借款向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裴振华,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 23.69%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裴振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利率公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需就该等借款向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旨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应急资金支持,有利于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从而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平稳发展。该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需就该等借款向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裴振华、费赟超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3、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
行了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需就该等借款向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4、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向裴振华先生发放薪
酬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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