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4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丁崇彬先生、罗艳君女士、赵凯先生、赵阳女士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4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丁崇彬先生、罗艳君女士、赵凯先生、赵阳女士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4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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