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4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8 月 29 日、9 月 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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