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5-041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1 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一)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3.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请恕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9:30-11:30;13:30-16:30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中新网安大厦 1619 室
(四)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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