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财产安全和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可能或者已经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突发事件按照危机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严重纷争诉讼,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境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7、其他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等无持续经营能力;
4、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供应链出现重大变动;
7、其它事件。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环保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
6、其他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6、其他可能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的信息类事件。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与协同应对。
第七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就相关突发事件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或及时评估重大风险;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置系统;
(三)拟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四)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负责保持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组长一名;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担任;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及处置工作。
第四章 预防机制
第九条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对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信息及时开展跟踪、分析、监测,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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