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业务中的汇率风险,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将来办理购汇、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约到期日,公司按照外汇套期保值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结售汇业务。其具体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意,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公司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行为文件外,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范
第四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国际投融资业务的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国际投融资业务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年度外汇套期保值方案须由管理层初步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最终决策权限分别为:
(一)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资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二)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资金累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而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三十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资金累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三十的,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人或决策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做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定、资金筹集、资金支付、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工作;在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分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销售业务部门、采购业务部门或投融资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投融资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
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
第十四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为:
(一)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通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