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2025 年 7 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王贤和李海东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4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9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
决策程序的说明......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0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的说明...... 12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说明.... 24
六、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说明...... 25
七、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27
八、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
的核查意见...... 27
九、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27
十、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33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发行保荐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鼎捷数智、 指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募集说明书 指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3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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