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7
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要求,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捷数智”、“发行人”或“公司”)会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作如下回复,请予审核。
本回复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除特别注明外,与其在《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的含义相同。
涉及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的数据均来源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问询回复、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本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1 ...... 4
问题 2 ......117
问题 3 ...... 166
问题 4 ...... 281
其他问题 ...... 319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制造业、流通业企业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78813.93 万元、199520.43 万元、222774.00 万元和 157305.81 万元。报告期各期,中国大陆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52.41%、49.68%、48.17%和 53.27%。公司业务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公司主要客户的收入及回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公司的人力成本、差旅费用和研发投入等支出在年度内发生较为均衡,上半年净利润一般少于下半年。
公司自制软件销售业务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54891.68 万元、57682.16 万元、
58320.50 万元和 41636.06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0.70%、28.91%、26.18%和 26.47%,毛利率为 100%。公司外购软硬件销售业务的收入金
额分别为 36302.67 万元、40334.26 万元、49237.44 万元和 40379.09 万元,占
各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30%、20.22%、22.10%和 25.67%。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6.30%、65.32%、61.91%和 56.99%,整体下降。
公司最主要的经营成本是人力成本,如果市场因素使单位人力成本的上升速度快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则公司毛利率可能存在波动或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较为分散。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非本公司生产的硬件和软件,不涉及原材料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
额分别为 12518.52 万元、21506.74 万元、22550.43 万元和 13039.83 万元,占
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70%、51.80%、42.94%和 34.84%,集中度相对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5172.05 万元、26377.64 万
元、44687.85 万元和 50660.3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8%、13.22%、20.06%和 24.15,持续上升。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473.52 万元、4839.59万元、6562.01 万元和 9744.3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9%、2.75%、3.60%和 6.68%。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2775.61万元,其中9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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