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一点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5楼51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臣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鸿志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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