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裁(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经理)。总裁(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裁(总经理):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裁(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裁(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解聘公司总裁(总经理),必须由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裁(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第七条 总裁(总经理)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八条 解聘总裁(总经理)或总裁(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九条 董事会违反劳动雇佣合同解聘总裁(总经理),如果给总裁(总经理)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裁(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裁(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总裁(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权限,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总裁(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四章 总裁(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总裁(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应设置人事、财务、审计、行政等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考核、录用、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及其控股的公司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行政部主要负责处理总裁(总经理)交办的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可设置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产品开发、资产管理等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裁(总经理)负责下的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由总裁(总经理)提交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决定。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裁(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属下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中与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总经理)视讨论事项的具体情况决定。
总裁(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五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裁(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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