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20:51:09 股吧网页版
汇金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受让取得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珀新能”或“标的公司”)20%股权,同时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 31%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标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完成后,库珀新能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与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签署《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交易的具体方案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的协商和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4、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与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签署意向协议,意向收购
库珀新能 20%股权,同时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 31%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标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 51%。本次交易完成后,库珀新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已签署意向协议,但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故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姓名 于春生

曾用名 -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81年5月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宏兴道20号

注册资本 7,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于春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575108434H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