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就该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履行履约义务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主要责任人,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不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代理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2 年度,公司承接的下游客户大数据平台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负责向客户提供软硬件供货,并承担相关售后服务、免费软件升级及质保服务的义务,公司基于自身作为主要义务人的判断,对该项目按总额法确认收入。近期,公司结合了解到的该项目上下游交易情况对该项目进行了再次梳理和论证。该项目交易履约过程中货物从供应商直达客户指定仓库,公司对存货的控制权存在一定的瞬时性、过渡性,公司更倾向于代理人角色。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调整为净额法。
本次调整涉及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金额,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以上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事项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受影响的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大数据平台软、硬件采购收入 营业收入 -101,575,221.54
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
营业成本 -101,575,221.54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对 2022年 1-12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
2,008,189,279.35 101,575,221.54 1,906,614,057.81
营业成本 -
1,624,731,682.83 101,575,221.54 1,523,156,461.29
营业利润 -94,754,604.90 -94,754,604.90
净利润 -90,789,645.29 -90,789,645.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788,821.46 -56,788,821.46
少数股东损益 -34,000,823.83 -34,000,823.83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92,272.97 -2,292,272.9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1,015,990.76 -1,015,990.76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1,276,282.21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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