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的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第二条 公司视董事会层面多元化为支持公司保持良好治理水平、实现战略目标及达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
第二章 政策声明
第三条 公司致力于确保董事会具备适当且平衡的技能与知识、专业背景、行业经验、性别及其他特质的多元化构成,以促进不同观点与思维的交流与融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为才为原则,甄选董事人选将会根据公司董事提名政策进行,并同时考虑本政策。最终决定将基于相关人选的长处及其可为董事会做出的贡献,在此过程中,全面衡量其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以及董事会的需要,不会只侧重单一的多元化层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负责审阅及评估董事会的组成,并就委任公司新董事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在评估董事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将依据客观标准全面考量,充分兼顾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第三章 可计量目标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基于一系列多元化可计量目标观察,包括但不限于:
(一)多元化构成: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与技能、地区及行业经验、种族、专业知识储备及服务年期等;
(二)董事会认为相关及适用于达成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任何其他因素。
提名委员会也将确保董事职位甄选及提名均按适当的程序进行,以便能招徕更多元背景的人选供公司作出考虑。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的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服务年限、专业经验等)将披露于公司年度报告和《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本政策并监察可计量目标的实现进度,以确保本政策的执行有效性。提名委员会亦将讨论任何需要的修订,并提请董事会考虑并批准该等修订。
第九条 本政策、公司于本政策下设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进度将披露于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政策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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