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2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
下简称“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将董事会已设置的审计委员会职权扩大到涵盖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等进一步细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二、按照新《公司法》等规定作适应性调整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按照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规定,全面进行适应性调整,主要包括:1、完善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2、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3、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4、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5、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等;6、调整文字表述,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将“或”修改为“或者”;将“半数以上”的文字表述调整为“过半数”;7、相关条款所涉公司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者删除“监事会”,删除相关条款所涉公司的“监事”。
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
特此公告。
附:《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对照表。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 公司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30000742906207U。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