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或“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员工参与意愿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除另有约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签署劳务合同且领取报酬,且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能成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合计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8,320,201 股的 0.2169%。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过户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东华测试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
并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8)。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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