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根据《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说明。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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