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东土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775,700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4,999,99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5,177,146.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22,843.1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3BJAG1B0235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和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和地点的调整。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向“泛在互联的工业操作系
统项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到“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和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调整完成后,募集资金用途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承诺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
1 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 61,226.00 40,700.00
2 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方案项目 18,890.00 8,800.00
3 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目 23,420.00 11,750.00
4 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6,250.00 26,250.00
总计 129,786.00 87,5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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