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以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因泄密而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发生。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
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三)公司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召开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及投资者互动平台;
(四)广告、媒体、报刊和其他宣传资料;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电子邮箱咨询;
(七)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八)媒体采访与报道;
(九)说明会、分析师会议;
(十)路演;
(十一)投资者教育基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保证相关沟通渠道的畅通,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
公司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及沟通过程,做好信息隔离,不得使来访者接触到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当网址或者
咨询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 通,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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