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5)063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董事会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倩女士主持。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226名,代表股份122,681,5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82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075,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8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0名,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05,6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41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21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05,7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416%。
7、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21,574,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80%;反对6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3%;弃权4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9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104%;反对6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28%;弃权4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2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21,640,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1511%;反对5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3%;弃权4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158%;反对5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24%;弃权4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3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21,565,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02%;反对655,300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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