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亮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冬 联系电话:021-23183957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阳 联系电话:021-231870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因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三会运作不规
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完善、部分
内部制度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在内部控制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面存在销售合同订立相关内部控制不到位、
获取收入确认依据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
题;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存在部分收入确认
不规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审慎等问题,
公司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王长春、李劲
松、赵伟宏于2025年1月9日收到了《深圳证
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定书〔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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