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或“南大光电”)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5,290,5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0.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612,999,993.64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02,348,978.65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
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462,310,154.44 元,收到利息收益
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42,035,048.84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82,073,873.05 元。
2025 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838,478.26 元,收到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的净额为 2,197,773.43 元。
综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79,148,632.70 元(其中使用
募集资金净额 456,078,141.66 元、差额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出售后剩余资金永久补流及一并划转的利息收益),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67,433,168.22 元(含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1,162,331.23 元)。
(二)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887,979,462.27 元。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100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720,991,281.27 元,收到利息收益
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8,127,334.11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85,115,515.11 元。
2025 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2,565,560.36 元(包含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收到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5,460,384.07 元。
综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03,556,841.63 元(包含募投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18,010,338.82 元(含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3,587,718.1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办法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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