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交易目的
碳酸锂、镍、钴等是公司生产经营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
交易金额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交易方式
公司套期保值商品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商品期货品种,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碳酸锂、镍、钴等。
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
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商品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商品期货交易损失。
(二)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二)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商品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合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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