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裁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经理,下同)。总裁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与副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经营业务
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裁,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裁。公司总裁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任公司总裁。
第六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可以设联席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或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可以设常务副总裁一名,由总裁或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或总裁推荐,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非董事总裁可以列席董事会,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解聘公司总裁,必须由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但总裁违反《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或者存在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前款通知时间限制。
第九条 总裁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十条 总裁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董事会有权委托具有法定资格、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一条 董事会在合同期内解聘总裁,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
第十三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对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非日常业务经营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一标准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总裁可以做出审批决定;对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所规定的标准的,总裁有权做出审批决定。
第十四条 副总裁主要职权:
(一)副总裁作为总裁的助手,受总裁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裁不能正常履行职权时,副总裁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第十五条 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权:
(一)财务负责人作为总裁的助手,协助总裁工作;
(二)受总裁委托分管财务部门的工作,对总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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