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25-032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转让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伦投资”)、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香港”)、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先生、金海芬女士及陈朝峰先生与全拓卓戴(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全拓卓戴”)签署《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时,海伦投资、陈海伦先生、金海芬女士及陈朝峰先生与全拓卓戴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陈海伦先生、金海芬女士及陈朝峰先生拟将合计间接持有的 60,260,6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3%,其中:陈海伦先生、陈朝峰先生通过海伦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 17,329,2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85%,以及金海芬女士通过四季香港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2,931,4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8%)转让给全拓卓戴,全拓卓戴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自本次股份交割日起,海伦投资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 15,173,326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至崔永庆先生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崔永庆先生实际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与乙方持股比差超过 10%(含本数)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8 月 29 日,海伦投资、四季香港、陈海伦先生、金海芬女士及陈
朝峰先生与全拓卓戴签署了《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各方拟对《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交易安排作出补充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股份受让方):全拓卓戴
乙方一(股份转让方一):海伦投资
乙方二(股份转让方二):四季香港
丙方一:陈海伦
丙方二:陈朝峰
丙方三:金海芬
本协议中,乙方一和乙方二合称“乙方”、丙方一、丙方二和丙方三合称“丙方”,甲方、乙方、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1、《股份转让协议》下第 2.4.6条调整至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豁免乙方上层股东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决议且本次股份转让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股份交割的全部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 219,107,541.60 元,其中:向乙方一支付 63,008,971.20 元,向乙方二支付 156,098,570.40 元。截至此时,甲方已支付股份转让款合计 273,884,427.00 元。
2、各方同意,如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未通过豁免乙方上层股东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决议,则各方应在前述公司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积极协商修改交易方案,如 30 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方案并签署书面协议的,则视为无法实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交易目的,本次交易终止,各方互不承
担违约、缔约过失、定金罚则或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包括定金)。
3、本补充协议为《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与修订,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股份转让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本补充协议未涉及之事项,仍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执行;《股份转让协议》未约定且本补充协议亦未约定之事项,适用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之规定。
5、本补充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起因于或相关于本补充协议或对本补充协议的违反、期满、终止或无效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适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6、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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