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颖电子”)控股股东威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朗国际”)、公司股东Win ChannelLtd.(以下简称“Win Channel”) (以下合称“转让方”)与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能工电”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威朗国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致能工电转让持有的公司31,71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Win Channel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致能工电转让持有的公司16,767,396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48,485,396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4.28%(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912,435股);同时,威朗国际拟将所持剩余31,392,17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9.25%)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致能工电,委托期限自转让股份过户日起24个月。
2、如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最终实施,致能工电将持有本公司股份48,485,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0%;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本公司股份31,392,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0%;两者合计控制本公司股份79,877,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23.53%;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致能工电,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3、致能工电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对应之股份过户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取得的上市公司48,485,396股股份(包括基于持有的该等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
份)。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之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6、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威朗国际、公司股东Win Channel的通知,获悉其与致能工电于2025年6月6日签署了《转让协议》,威朗国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致能工电转让持有的公司31,71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Win Channel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致能工电转让持有的公司16,767,396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48,485,39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4.28%,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25.677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1,244,959,513.09元。并且,威朗国际与致能工电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威朗国际拟将前述股份转让后剩余持有的公司31,392,17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总股本的9.25%),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查阅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致能工电行使,表决权委托的期限为自本次权益变动之股份过户日起24个月。
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
威朗国际变更为致能工电;由于致能工电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将由傅启明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1.12元)的 80%,股份转让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按公司总股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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