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 3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1 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647,058 股,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1,339,999,993.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9,912,474.91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1,330,087,518.0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307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募集资金净额 1,330,887,993.05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123,455,065.46
减:本期使用金额 32,770,457.46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8,768,491.7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03,430,961.88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净额 1,330,887,993.05 元与 1,330,087,518.09 元的差异为 800,474.96 元,此笔
差异是因为公司用自有资金垫付不含税的再融资发行费用 1,316,248.55 元与保荐费、承销费增值
税额 515,773.59 元之间产生的差异。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1
年 7 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等六家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203,430,961.88 元,具体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