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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16:09:26 股吧网页版
宜通世纪: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0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目标实现等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概念、内部审计机构和人
员、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及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档案管理、信息披露、奖励和惩罚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指定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
定期报告相关工作。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
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予以保证。
第八条 公司应当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经董事长批准,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兼任审计人员。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和严谨,并不
断接受后续教育,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审计质量。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组织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
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
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审计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
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六)每半年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七)每年应当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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