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
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加董事 5 人,实参加董事 5 人,其中柴广跃先生、李小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美正先生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的
《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办理上述事项之目的,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5、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6、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保险期限 12 个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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