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
面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
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晶女士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的《证券时
报》,供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办理上述事项之目的,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
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保险期限 12 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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