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2
第三章 股东会职权 ......7
第四章 股东会召开方式 ......8
第五章 股东会召集程序 ......9
第一节 股东会的召开 ......9
第二节 临时股东会的召开 ......10
第三节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办理程序 ......10
第四节 股东会会议通知 ......12
第五节 会议登记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会务筹备 ......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安全措施 ......15
第六章 股东会议事程序 ......16
第一节 股东会提案 ......16
第二节 临时提案的提出方式及程序 ......16
第三节 某些具体提案的要求 ......18
第四节 股东会会议进行的步骤 ...... 18
第五节 股东会发言 ......19
第六节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21
第七节 会议记录 ......25
第七章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25
第八章 股东会会议资料的存档 ......26
第九章 附则 ......2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权益。
第五条 公司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六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三)依法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
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信息或者资料时,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八条 股东出席股东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之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公司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十条 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