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及多位相关责任人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公开谴责
来源:财中社
6月27日,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对*ST长方(300301)时任副董事长、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执行董事李迪初给予公开认定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此外,深交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对李迪初及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聂卫,时任财务总监彭立新,时任国内事业部总监肖业芳,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敏,时任总经理刘志刚,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江玮,时任董事梁涤成,时任副总经理饶奋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20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费用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费用798万元,虚增利润798万元。2021年,康铭盛少计销售返利产生的销售费用549万元,虚增利润549万元,康铭盛上述行为导致长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5年一季度,*ST长方实现收入1.18亿元,归母净利润-2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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