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4 10:22:37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江西
有担当的公司
发表于 2025-08-03 15:31:44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 智知 公告编号:临 2025-027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
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在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回购的 10,383,920 股予以注
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对上述 10,383,920 股存放在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进
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04,500,508 股减少为 494,116,58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04,500,508 元减少为 494,116,588 元。

股份注销日:2025 年 8 月 4 日

一、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75 元/股(含 6.75 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45)。
2024 年 11 月 16 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
案的下限,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 10,383,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6%,回购均价为 5.8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63.40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1)。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存放在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期间
回购的 10,383,920 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1),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注销的安排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相关申请文件,预计本
次注销股份将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04,500,508 股减少为
494,116,588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销前 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本次注销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