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8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04,248,73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制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263,944,411.48 元,扣除 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 80,679,798.08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703,665,899.67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86,930,513.07 元;2025 年半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25,340,907.90 元,扣除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80,679,798.08 元,
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665,417,623.85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0,078,733.67 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10,078,733.67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0.00%,因此2025年半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04,248,73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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