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5-093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
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5 日
2025 年 8 月 25 日为“宏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宏丰转债”简称
为“Z 丰转债”,2025 年 8 月 25 日收市后“宏丰转债”将停止交易。
2、最后转股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2025 年 8 月 28 日为“宏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宏
丰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 年 8 月 28 日收市后,仍未实施转股的“宏
丰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0.92 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收市后,距离“宏丰转债”停止交易(2025 年 8 月
26 日)仅剩下 2 个交易日,距离“宏丰转债”赎回日(2025 年 8 月 29 日)仅
剩下 5 个交易日。
3、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宏丰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4、特提醒“宏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特别提示:
1、“宏丰转债”赎回价格:100.92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3、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6 日
4、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5、可转债赎回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7、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 年 9 月 3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9 月 5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宏丰转债”,将
按照 100.92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宏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宏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宏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风险提示:因目前“宏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宏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宏丰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5.3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6.96 元/股),已触发“宏
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宏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后续“宏丰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宏丰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1.2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2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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