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6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及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审议批准后,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现行《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届时将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二、《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现行适用的《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 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称“《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下简称“《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8 日经中国证 第四条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8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80 万股, 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 4480 万股, 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 以下称为“A 股”。公司于【】
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香港
首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
称“H 股”), 前述 H 股于【】年【】月【】日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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