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 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 修订类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 新增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
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由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整体
修改
变更设立。 变更设立。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488688116。 914403007488688116。
第八条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修改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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