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07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监事会取消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璐、李红顺自动解任。
二、关于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杭政函〔2021〕25 号),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设立临平区,公司注册地址由“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 1588 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 1588 号”(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实际所在位置未发生变动,生产经营未受影响。
三、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公司系由原杭州兴源过滤机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原杭州兴源过滤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全体发起人采取发起设 整体变更,并由全体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 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 照,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609124409H(原营业执照号为 3301 000609124409H(原营业执照号为 3301
84000024440)。 84000024440)。
第六条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400 万股,于 2011 年 9 月 2 币普通股 1400 万股,于 2011 年 9 月 2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1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
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8960 万股。
公司于 2013 年 5月 9 日召开 201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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