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075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政府回购并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政府回购并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概述
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兴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年 6 月,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与漳州兴源签订了《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协议》,漳州兴源负责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厂区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维护,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向漳州兴源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漳州兴源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在保证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
构。2019 年 6 月,该项目开始正式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29 年。
目前,因环保政策变化及进水超标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基础丧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
厂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并由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按照约定价格回购该项目的相关权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协议签署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资产。该项目位于福建省诏安县,污水处理能力为 1.2 万吨/日。
根据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项目投资款支出专项审计报告》[闽普和专审字[2025]0279 号],项目专项投资审计金额为 43,614,241 元。参照提前终止补偿协议中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经双方友好协商,项目账面价值为 36,094,544 元。
根据莆田莆阳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诏安金都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收回特许经营权涉及的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位于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东梧村城东污水处理厂内的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闽莆阳评报字[2025]第 075 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24 日,特许经营
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8,946,735 元,公允价值为 28,946,735 元。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乙方: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丙方: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丁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经友好协商,就提前终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资产回购及终止特许经营权
1、同意解除《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BOT 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BOT 补充协议一”)、《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BOT 补充协议二”)三份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对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享有的特许经营权,由甲方按照约定价格支付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的回购款。
2、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再拥有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移交相关资产。
(二)特许经营权回购价格
根据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项目投资款支出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投资审计金额为 43,614,241 元。参照提前终止补偿协议中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经双方友好协商,账面价值为 36,094,544 元。
根据莆田莆阳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诏安金都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收回特许经营权涉及的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位于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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