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5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 1588 号一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2 人,代表股份 203,224,44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7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93,894,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0 人,代表股份 9,329,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355,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1%;反对 2,44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4%;弃权 4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6,460,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458%;反对 2,44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568%;弃权 4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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