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通光线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6号)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301,435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99,996.60 元,
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10,563,446.3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69,436,550.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260 号)。
根据《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后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号 入额 投入额
1 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 70,000.00 62,000.00 62,000.00
(一期)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号 入额 投入额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4,943.66
合计 86,000.00 78,000.00 76,943.6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 2023 年 7月 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和中信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 2023 年 7 月 5 日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513902041510919 112,051.5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60000110120100048636 206,935,599.73
小计 207,047,651.32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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