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300264,证券简称:佳创视讯)自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
开市起复牌。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仅为框架性协议,尚处于筹划、意向阶段,正式协议尚未签署;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尚需进行尽职调查,存在正式协议能否签署以及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能否最终达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若本次控制权变更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陈坤江先生变更为毛广甫与李莉夫妇。
4、该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事项概述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通知,陈坤江先生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佳创视讯,股票代码:300264)自2025年8月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2025年8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5年8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下称“甲方”)与李莉女士(下称“乙方1”)、毛广甫先生(下称“乙方2”,乙方1、2统称为“乙方”)签署了《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股份转让
甲方拟向乙方1共转让其所持的目标公司20,062,441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25%,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4.6564%(下称“标的股份”);乙方1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述标的股份;甲方协助乙方1寻找其他有意向乙方1转让目标公司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480,435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0.3436%)转让给乙方1。
2、表决权委托
甲方拟将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交割后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60,187,324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3.9692%)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乙方2行使。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为提升乙方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同时为目的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将认购目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目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7,860,06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4,229,513.20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为准。
4、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
意向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条款由双方另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5、尽职调查
(1)双方同意由乙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两个中介机构在30个自然日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2)乙方提出尽职调查后,甲方负责协调目标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乙方所需的全部相关材料、副本材料或其他文件。
6、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
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争取在本协议签署后的30个自然日内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7、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其他各方的信息予以保密。
8、其他
除本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第5、7条外,本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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