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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9:36:10 股吧网页版
隆华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
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对外担保的一般原则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 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三) 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任何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

(四) 公司经营层必须如实向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
项;

(五) 公司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就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详细记录董事会会议以及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
的讨论及表决情况。对于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外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当符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提供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
营和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和所处行业前景,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进行审核,被担保对
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不存在需要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二) 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

(三) 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四) 如公司曾为其提供担保,没有发生被债权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情
形;

(五) 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六) 没有其他较大风险;

(七) 董事会认可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于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应当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

(一)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

(二)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

第四章 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对外担保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在组织有关部门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核并经总经理审定后,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被担保人应当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 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

(三) 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五) 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贷计划及来源的说明;

(六) 反担保方案(如适用)。

被担保人提交担保申请书的同时还应附上与担保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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