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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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5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6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秘书。 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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