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加强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的管理,规范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期权交易所
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第一条 本制度中“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者类似的期货期权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因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年度现货交易的数量。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安排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第四条 公司在商品期货市场,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
产经营中的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第五条 公司应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设立专门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
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第六条 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效的原则,具体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 坚持合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与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和金融衍生
品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二) 严守套期保值的原则。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应当
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等,并仅为业务保值使用合适的避险工具,不以投机为目的;
(三) 遵守操作指引。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操作指引切实执行授权制度,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和执行交易;
(四) 执行财务规范的要求。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财务处理,必须按
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
为:
(一) 审批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程序;
(二) 审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资金额度;
(三) 审批公司年度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四) 审批其它与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重要决策。
第八条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管理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生产中心总经理、供应链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一) 听取常规性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汇报,按一票否决制原则,
审批常规性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二) 下达常规性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统一调配采购、生产、
销售、财务等业务部门,保障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与资源等相关需求;。
(三) 按一票否决制原则,审批公司期货期权交易经纪公司的选择,审批
期货期权头寸的最终交割方案,审批价格异常情况下的平仓或追加保证金方案,审批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及停电、计算机故障、网络故障、地震、水灾、火灾等事件发生时的风险紧急处理方案,审批与套期保值交易相关的其它重要决
策;
(四) 按日审阅期货期权套保业务日报表、风险管理日报表,按月审阅期
货期权业务交易月报、期货期权业务财务分析月报、风险管理月报,按季度听取期货期权工作汇报,评估期货期权套期保值运行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不定期审批错单处理报告;
(五) 负责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运行情况和风
险管理情况。
第九条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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