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5-04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主席李军艳女士、监事王葆玲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张 建英女士在第六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离任后均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
职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原任期 2023 年 04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2 日。同时,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 再适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葆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47,363 股,王葆玲女士所持
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李军艳女士、张建英女士 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权,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二、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将其中 1 名非独立董事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调整后的董事会将由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
三、《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载明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三是衔接新《公司法》关于面额股的规定,完善面额股相关表述。
2、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
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完善类别股的相关表述。三是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等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3、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
一是删除监事会专章及有关监事会、监事的规定,明确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三是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此外,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财务资助范围等规定,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条款完善表述,并将《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半数以上”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过半数”。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及《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会审议,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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