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具体目标包括:
1、行为合规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诚信准则;
2、资产安全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使用、处置和侵占;
3、信息真实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各类业务、财务及管理信息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经营有效性目标: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益;
5、战略保障性目标:保障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保护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全部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的控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框架与执行
第六条 公司内控制度应力求全面、完整,至少在以下层面作出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分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七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以及其他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氛围、董事会对风险的关注和指导等;
(三)风险因素确认,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指为确保风险管理策略有效执行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考核等;
(七)信息沟通,指产生服务于规划、执行、监督等管理活动的信息并适时向使用者提供的过程;
(八)检查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和监督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过程。
第八条 公司应在符合总体战略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各业务环节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所有经营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环节:
1、销售及收款环节:包括销售、开立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与记录现金收入等的政策及程序。
2、采购、费用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申请、进货或采购物料和劳务、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质量控制、填写验收报告书或处理退货、记录供应商账款、核准付款、执行与记录现金付款、供应商考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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