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宝莱特:舆情管理制度(2025 年 7 月)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莱特”)
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已经或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
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管理组”),由公司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管理组是公司应对舆情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
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宝莱特:舆情管理制度(2025 年 7 月)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波及范围,制定各类舆情
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负责向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与沟通工作;
(五) 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管理组下设舆情工作小组,由公司相关部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总裁办
公室、证券部、品牌中心。舆情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协助舆情管理组管理公众
媒体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
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管理组副组长。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管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
责:
(一)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 及时向舆情工作小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
情情况;
(三)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及时、客观、真实,不得
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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