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
审计部应根据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
的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具备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审计人员每年应保证一定的后续教育时间,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内部学
习等形式,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公司所有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
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时,受董事
会的支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审计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 对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
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三)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
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 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
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审计部每年应当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对审
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部应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
计委员会。
(一)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
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 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部的主要审计权限:
(一) 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 审核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检查公司资金和资产,查阅其
他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必要时索取相关资料复印备查;
(三) 对内部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和询问,并索取
证明材料;
(四)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及改进建议;
(五) 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浪费的
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六) 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
他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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