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0:15:39 股吧网页版
天玑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黄静女士,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进行调整,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